在线博彩 结核病患者医疗补助实施方案
根据在线博彩 结核病防治工作要求,为持续降低全区结核病发病率,减轻患者疾病诊治经济负担,提升患者规范就诊依从性,确保终结结核病流行目标如期实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规范治疗、补助保障等有力措施,逐步消除结核病传染源,确保我区2035年肺结核报告发病率较2023年下降55%。
二、补助对象及条件
户籍为黔江的活动性肺结核患者(非财政供养人员);因婚姻关系、就学长期居住在黔江的活动性肺结核患者(非财政供养人员,同时需由居住地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相关居住证明)。
三、补助医疗机构
1.在在线博彩 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黔江中心医院)诊断、治疗并纳入规范化管理的肺结核患者,可按要求申请专项补助。
2.经在线博彩 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黔江中心医院)按流程转诊至重庆市公卫中心治疗的患者,可按要求申请专项补助。
3.肺结核患者稳定期治疗延伸服务下沉,治疗期间在在线博彩 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血常规、肝功、肾功随访检测费用可按要求向中心医院申请补助。
四、补助内容及标准
在方案执行期间内确诊并纳入治疗管理的肺结核患者产生的诊疗相关费用,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报销,以及困难对象(如特困人员、孤儿、低保等民政认定群体)享受民政临时救助后,剩余个人自付部分由在线博彩 定点医疗机构(黔江中心医院)按以下标准给予补助。
(一)补助标准
利福平敏感肺结核(普通肺结核)患者在完整治疗周期内,门诊补助不超过1500元,住院补助不超过6000元。耐药肺结核患者门诊及住院治疗,在完整治疗周期内补助不超过8000元。
(二)补助流程
1.患者提供资料。患者可凭户籍证明材料(身份证或户口簿等身份证明)、病历资料(包括医疗发票、门诊病历或出院记录、费用清单等)及本人银行卡/存折复印件(患者先行结账者),委托代办需补充代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将以上材料依次提交至黔江中心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审核资料,填写补助申请表(联系人:结核病门诊,电话79232576;感染性疾病科住院部,电话79222629)。
2.补助审核及发放。中心医院救治患者费用应予以实时补助。对规定的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患者符合补助条件的,中心医院在收到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将补助资金拨付至患者。
五、资金来源
补助资金来源:鲁渝协作项目专项资金、市上下拨的重大疾病控制专项资金,并鼓励探索社会多渠道筹措资机制。上述对象中低保户、特困人员、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原监测对象)、接续帮扶脱贫人口、低保边缘户、支出型困难家庭及其他低收入人口用鲁渝协作项目资金进行补助,其他对象用重大疾病控制专项资金进行补助。
六、执行时间
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实施肺结核患者医疗补助是有效控制传染源、保障群众健康、切实降低结核病疫情的重大民生举措。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积极统筹协调,确保此项惠民政策落地见效,切实减轻患者负担,遏制结核病传播。
(二)强化部门联动。区卫生健康委要牵头抓总,加强技术指导和监督,规范诊疗行为,提升诊治质量。区财政局要保障补助资金,建立科学动态调整机制,强化资金监管。区医保局要用好用活医保报销政策,持续优化结算服务。各乡镇(街道)要精准识别符合低保政策的结核病患者,及时纳入低保保障范围;督促各村/居委准确、规范出具患者身份证明。
(三)强化资金管理。肺结核医疗补助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医保局等部门要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黔江中心医院要严格患者身份审核,防止虚报冒领。对弄虚作假骗取补助资金的,追回补助资金,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相关单位应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广泛宣传肺结核医疗补助政策,提高公众知晓率和满意度,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结核病防治的良好氛围,助力如期实现终结结核病流行目标。
附件:1.在线博彩 结核病患者门诊/住院/耐药肺结核补助申请表
2.在线博彩 结核病患者门诊/住院/耐药肺结核补助台账
附件1 在线博彩 结核病患者门诊/住院/耐药肺结核补助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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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就诊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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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身份证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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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地: |
现住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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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治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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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治时间 |
就诊类型 (门诊/住院) |
疾病名称 |
医疗费用(元) |
申请补助金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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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 总费用 |
医保报销 |
大额/大病保险 |
医疗补助 |
民政临时补助 |
自付金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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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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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意见 |
郑重承诺: 本人户籍为黔江或实际居住黔江,且目前患有肺结核疾病。上述信息真实无误。若经核查,实际情况与本承诺不符,本人自愿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 承诺人(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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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审核意见 |
诊断是否为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是/否) 是否符合结核病补助基本条件(是/否) 不符合补助的原因: 医生签字: 科室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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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内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财务科审核意见 |
已申请补助金额 元,本次申请补助金额 元, 同意补助金额 元,累计补助金额 元。 科室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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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内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分管领导审核意见 |
分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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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盖章): |
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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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乡镇 街道 |
救治时间 |
救治医院 |
疾病名称 |
医疗费用 |
医疗补助 金额 |
领款人 签字 |
联系电话 |
经办人 签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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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 总费用 |
医保报销 |
/大额大病保险 |
医疗补助 |
民政临时补助 |
自付金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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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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